鼠年疫情防治之回顾
鼠年即将过去,如果我们的子孙后代问我们,这一年你印象深刻的是什么?大多数人都会回答:新冠肺炎疫情。
按农历计算,今天是腊月二十八,而去年的腊月二十八是1月22号。去年农历的这一天是我们国家公开承认武汉爆发新冠肺炎疫情的第2天,也是对武汉采取封城措施的前一天,还是我们国家决策层考虑如何应对这场疫情讨论最激烈的一天。
一年过去了有朋友问我,在鼠年当中我的印象最深刻的一件是什么?我能够坦然的回答:我没有辜负父母的养育之恩和家人对我的期望,也没有辜负社会对我的信任。因为我在克服困难努力工作养家糊口的同时,还尽了相应的社会责任。
在去年的腊月二十七,我在带全家启程去日本度假时从公开的途径知道了武汉疫情爆发的消息。作为一个老律师与行政法学考,我当即想到我们应该为这场疫情斗争做点什么?从个人条件下考虑,我认为我应该从行政法学的角度来为国家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于是在腊月二十七这一天,我在天津机场候机飞往日本的时候,就写下并在新浪微博上发表了第1篇《武汉肺炎疫情要依法防治》的文章。
一石激起千层浪,有朋友对我这个观点表示肯定与支持,但也遭受了法律界的一些人的不同观点。支持者认为依法治国是一个根本性的决策,疫情防治当然不能脱离这个大原则。反对者则认为这是个突发事件,不能用法律来规范,甚至有人通过我的行业主管机关的领导来对我施加压力。在去年腊月二十八这天,家人都在东京逛大街并忙于到药店买口罩,而我不断的要躲在商店的角落里接电话回微信微博,争论如何进行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问题。
在不同的意见当中,有两个意见被我采纳。第一,是武汉有一位律师我打电话并在我的文章下留言认为我称之为武汉肺炎的提法错误,是地域歧视。我当时回答:“我是根据中央电视台的报道名称,至于以后叫什么我会及时修改”。后来中央把这个病毒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我及时做了修改。
第二,有一位自称是某法学院教授的人给我打电话,批评我不应该这个时候纠结于法律,并指出我文章上所附录的《传染病防治法》是修改前的版本。对于他的批评我给予了反驳,但是对他指出援引的版本错误,我表示接受。腊月二十九早上,我把新浪微博上头一天发表的文章删掉并更换了引用的法律版本重新发出,同时也在我的微信的公众号中发表。
之后,仍然有法律人不同的角度与我沟通与辩论,也有一些地方政府的官员,咨询面对武汉封城应采取的措施的法律依据。其中当然有批评者,甚至有的批评意见十分尖锐,近似于人身攻击。
一场全家出国旅游弄得了无法专心而不断要关注国内的疫情和刑势变化可谓是一种痛苦,但快乐着,因为我认为这是一种责任。让我感到庆幸的这场本不应该有的争论到了大年初一就偃旗息鼓鼓了,原因是中央与我的观点一致,提出了新冠肺炎疫情要依法防治。
在鼠年伊始的那些日子我又连续的不断的发表文章,一共写了8篇。其中重要的问题之一是我发现武汉的疫情发展那么快的原因之一是没有明确防治费用由财政负担,而是让患者自费,导致许多疑似患者不敢去医院接受。这个问题到了武汉封城之后,沿湖北省的各地纷纷采取措施拒绝突破封城外逃的人们入境,原因之一也是一旦接受了这些从突破围城的人那么医治费用也存在一个谁来负担的问题。因此我及时的写文章指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这个费用都应该由公共财政负担负担,否则不利于疫情防治。后来中央也对此问题作出了相应的政策规定。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央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决策是正确的,政策是到位的,省市级层面执行中央的决策也是得力的。尤其需要肯定的是中央以及国家机关对于群众的呼声的回应是及时的。例如,我在网上批评的防控措施层层加码的问题,中央很快就采取措施,强调不允许层层加码。
需要客观地看到我们国家地方大,公务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的水平各地相差也比较大,有的人祸会扩大天灾的危害。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需要继续进行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对疫情防控人员的宣传教育,使中央制定的政策的执行当中不走样。
我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有依据的,去年武汉的李文亮医生被治安处罚的事情,我就不再述说了。
就在前几天,贵州省的兴义市就发生了有关的争议。几位北京游客持前一天的云南省医院的核酸检测证明到兴义市旅游,出机场时受到了阻拦,被要求在当地重新做核酸检测,这显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这场争论的原因就是基层有关人员对于贵州省按照中央政策制定的防控措施理解有误,他们制作的相关政策摘要不完整。这场争论虽然到了兴义市“防控指挥部”得到了解决,但没有人道歉,影响了这几位游客的兴趣,让游客对当地产生了很不好的印象。
这种情况据我所知并非孤例,在其他一些地方,也有发生。
巧合的是,作为鼠年出差的收官之行,我前天下午为了106户被强拆者的群体性案件匆忙安排去了一趟武汉,昨天上午与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认真交换了意见后顺利返京。我期待武汉的检察官们能够像我们代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通报的“2020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的第一例中的北京检察官们一样,为化解这个社会矛盾作出努力并能获得成功。
鼠年就在与疫情的斗争中过去了,但我希望我们在牛年能尽快的取得这场斗争的胜利,让人们安居乐业。
附我前几天写的一首小诗:
新的乡愁
--和余光中先生的《乡愁》
从前,
乡愁就是路上走,
火车,汽车挤不休,
我在这头
亲友们在那头,
大年三十能聚首。
后来,
火车变成了高铁,
回乡夹带着旅游,
信息掺和着乡愁,
线上线下同步走。
如今,
乡愁就是一道道关口,
变化不断的防控,
把我们堵在这头,
而亲友们在那头。
留守儿童,
期盼久违的父母;
年迈的父母,
早就守望在村头。
大年三十本是团圆夜,
今年春节却是难聚首。
端起酒杯,
轻轻问一声:
这样的思念,
何时到尽头?
故乡说:
这,就是新的乡愁。
历史文章
王才亮
学者型律师,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顾问。出版专著三十余本,发表论文百余篇。2010年获《时代周报》时代人物,《中国律师》杂志年度新闻人物。2011年获《中国新闻周刊》“影响中国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50名中国年度魅力人物”。
才行法道 良举公正